关于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穗萝工组宣字[2008]69号
2008-6-4 15:16:48
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同意你们经民主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及其委员,任期三年。具体分工如下:
工会主席:何承尚
组织委员:王善忠
劳动关系委员:张的可
此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会 组织 成立 批复
广州市萝岗区总工会组宣部 2008年5月21日印发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