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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穗萝工组宣字[2008]69号

      2008-6-4 15:16:48

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市粤首实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同意你们经民主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及其委员,任期三年。具体分工如下:

工会主席:何承尚

组织委员:王善忠

劳动关系委员:张的可

此复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会  组织  成立  批复

广州市萝岗区总工会组宣部             20085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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