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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州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穗萝工组宣字[2008]64号

      2008-6-4 15:12:28

广州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成立怡科物业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广州怡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同意你们经民主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

工会主席:王芳

此复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工会  组织  成立  批复

广州市萝岗区总工会组宣部             2008年5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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