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共同努力
——致全区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2008-9-7 10:19:46
亲爱的市民朋友:
你好!
你知道吗?萝岗区正按市统一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建设、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也是反映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品牌。它对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老百姓人居环境和经济投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广州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那将是全体广州人的光荣,也是我们28万萝岗市民的骄傲。
自2006年以来,萝岗人一直在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家园的目标而不懈努力。今年7月,我区已顺利通过省文明办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检查,不久,我区又将迎来中央文明办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能否将萝岗人现代文明新形象充分展现出来,将是我们成功通过“国检”、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的关键!这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与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着紧密联系。让我们一起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美好萝岗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多多使用文明用语,“你好”、“谢谢”、“对不起”常挂嘴边;
二、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吵架斗殴,在禁烟场所不吸烟,在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不大声喧哗、嬉闹,不讲污言秽语;
三、文明出行,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乱停乱放、人为造成交通阻塞,注意服从交警指挥,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四、日常生活注意讲究卫生,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爱护我们共同的环境;
五、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
窨井等;
六、热心帮助他人,为别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
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七、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尊重外来务工人员,和他们建立和谐友好关系;
八、当别人遇到危险,需要帮助时,我们应见义勇为,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市民朋友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您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让我们一起为创建加油,为创建鼓劲,为创建出力,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和谐、文明!
二OO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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