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百名优秀外来工评选活动”
奖励优先安排入户口,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学位
2008-11-12 14:26:10
为表彰对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外来务工人员,我区决定评选百名优秀外来工,其中“外来务工人员优秀技能人才”70名,“外来务工人员先进工作者”30名。
凡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注册登记且在我区纳税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就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毕业或技工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纳税缴费,持有广州市有效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我区规定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在我区就业和缴纳社会保险达到3年或以上,并在现单位连续就业达到3年或以上(以劳动合同期限确定),现工作单位依法纳税缴费,依法建立工会,依法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均可参加评选。对评选出的百名优秀外来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萝岗区委、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对获优秀技能人才称号的奖励1000元,获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奖励2000元,并享受优先安排迁入广州市户口,提供子女免费义务教育学位,优先安排租住区内各种经济成分建设的公寓等奖励。参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具体参评办法请详见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etdd.gov.cn,http://www.luogang.gov.cn)或区总工会网站。(区总工会 牛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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