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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体育总会工作职责

      2006-9-11 0:21:24

萝岗区体育总会工作职责:

(一)实施对各单项体育协会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宣传和推动萝岗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体育社会化、实体化和法制化。

(三)主办各项全区性的体育竞赛和活动,指导各协会开展体育活动及体育理论的研究,促进体育科学化。

(四)争取社会各界、海外朋友关心、支持广州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与其各地体育组织的联系,开展与港、澳、台和国外民间组织的体育交往。

(六)对各运动项目的裁判员资格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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