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难解困
2006-9-21 22:15:26
穗萝工字[2006]7号
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6—2007年广州市工会特困、低收入职工档案〉登记和核发〈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06—2007年广州市工会特困、低收入职工档案〉登记和核发〈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工作的通知》转发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本单位特困职工和低收入职工登记,并在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区总工会权益部审核(逾期不候)。
附件:关于做好《2006—2007年广州市工会特困、低收入职工档案》登记和核发《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萝岗区总工会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日
(联 系 人:季朗 联系电话:821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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