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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企业党委、体育局工作职责

      2006-9-11 0:16:28

(一)组建、管理基层工会。

(二)组建、管理所属基层党组织。

(三)依法调处劳资纠纷,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及企、事业单位正当利益。

(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

(五)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四有”新人队伍。

(六)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审批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负责收缴党费。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负责体育总会、职工文化协会的管理、监督工作。

(十)加强工会的自身建设及直属单位的管理。

(十一)认真完成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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